秦山點進去看了看,唐衛紅新發的帖子中,視頻的內容還是上次發的那個,但是文案卻不一樣。
總之寫的就是你們雖然能夠刪我的帖子,但是我要一直舉報下去,我相信組織會給我一個公道,盡快釋放我丈夫和他的兩位工友回家,還他們一個自由,也希望能夠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。
大體就是這個意思!
后面有跟帖的,但數量不多,基本上都表示出疑惑的態度,想要知道事實到底是怎么樣的?
也有人在質疑唐衛紅,提醒她不要亂發,如果是假的或者與事實不符,會承擔法律責任的。
秦山看了幾個跟帖便退了出來,因為跟帖在逐漸增多,大多數網友都在保持著理性,也有個別語言有些過激的。
這讓秦山的心情出現了起伏。
正在考慮這件事情的時候,夏光明的電話打了過來。
他跟秦山匯報的也是這件事情。
等夏光明說完,秦山道:“我也看到了這個新發的帖子!”
夏光明略帶歉意的說道:“秦書記,實在不好意思,我這邊的動作總是遲一步,每次都是您這邊先知道的!”
“咱們怎么辦?繼續刪嗎?”
秦山想了想,說道:“算了,別刪了,就算你刪了這個,她還可能繼續發下去,反而言辭會更加激烈。”
“市局這一塊因為是本次事件的執法單位,說白了,也屬于被告,最好不要采取過激的行動。”
“最主要的是省里那邊會有調查組過來了解真相,下午就能到,先等等看吧!”
“好的,秦書記,那就這樣,我先去安排!”
夏光明說了一聲,便掛斷了電話。
在辦公室里來回踱了幾圈,秦山考慮著關于這件事情的進展的一些細節,考慮著接下來自已還要做哪些方面的準備。
忽然,他心中一動,拿起手機撥出了一個號碼。
這個電話是打給自家樓下902房主的。
因為是上下樓關系,秦山也去過902,見過902的戶主,主要也是留下個電話號碼,如果房子水源出現跑冒滴漏問題,也好及時聯系,避免損失。
響了幾聲回鈴之后,電話接通。
“喂,秦書記,你好你好!”
樓下住戶非常客氣地打了一聲招呼。
這讓秦山感到非常意外,對方竟然稱呼自已為“秦書記”?
秦山清楚記得自已從未在對方面前顯露過身份。
這家男戶主張宗顯四十多歲,秦山下樓跟他聯系的時候稱呼他“張大哥”。
而對方則是稱呼秦山為“兄弟”。
總之都是很常見的稱呼方式。
現在秦山一聽到他的稱呼立刻就明白了,對方已經知道了自已的身份。
他輕笑了一聲,說道:“張大哥,你知道我的身份了?”
張宗顯連忙說道:“別,秦書記,您還是別叫我張大哥了,您是領導,您這樣稱呼,我都感覺有些惶恐呢!”
“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您的身份!”
秦山笑著問道:“一個稱呼而已,不用刻意糾正,而且我給你打電話,也不是以政法委書記的身份給你打的,是以你的樓上兄弟的身份。”
“張大哥,你是通過別人對我的舉報才知道的吧?”
張宗顯連忙道:“秦書記,實不相瞞,我還真是看到了視頻才知道您是市里的領導。”
“是單位的同事跟我說的,我們家小區在網上出名了,我登錄論壇看了一下,大吃一驚,沒想到竟然是我家賣的那套房子引起的,我同事不知道我家具體住哪個房間,但是我自已知道啊!”
秦山說道:“是啊,如果你家的那套房子不賣,就不會發生這件事情,別人就沒有機會惡意舉報我!”
張宗顯:“秦書記,我……”
秦山笑道:“呵呵,我沒有怪你的意思,你也沒有錯,只是有些感慨而已。”
“我給你打電話是想問一下,你家為什么匆匆忙忙的就把房子賣了呢?之前根本沒看到你家貼出賣房的廣告啊?”
張宗顯道:“秦書記,實不相瞞,我家在這里住得好好的,根本沒有賣房子的打算,怎么可能貼出賣房廣告呢?”
秦山“嗯”了一聲,點燃一根煙,繼續聽張宗顯說道:“人家買房子的給的價格高,咱倆是上下樓,戶型一樣,價格您也知道,平時能賣到六十五萬就已經算最高的價格了,但是買房的給了我七十五萬。”
“秦書記,您說我多賣出了十萬塊錢,回頭我就算我以六十五萬的價格在本小區再買個同樣戶型的,還帶精裝修的,不就是凈賺十萬塊錢嗎?”
“就算不在本小區買,換個地方,把那十萬也加進去,等于改善我家住房了,能買一套更大更好的,這種情況下我能不賣嗎?”
“那你現在全家住哪里?”
秦山眉頭一皺問道。
張宗顯道:“我現在住父母家,要是沒有父母家兜底,我也不可能那么快就決定把房子賣了,我開始還沒拿定主意,后來把這事跟我父母說了。”
“父母非常支持我賣房子,他們還說,要是再換房子的話,換個小一點兒的,不是能省下更多錢。”
“當初也是為了結婚,媳婦非得要大房子,才買了這么大的……”
秦山對張宗顯說的這些事情并沒有太大的興趣,他接著問道:“你們房子的過戶手續都辦完了嗎?還有,房款都結清了嗎?”
張宗顯道:“都沒有呢,哪能那么快呢?我們是上周五上午談妥的,接下來就是簽合同和辦理過戶手續。”
“因為周五當天,買方說資金得過兩天能到位,說得晚幾天交房款。”
“他不交完全部房款,我也不可能給他辦理過戶啊,但他空口無憑,我也不可能搬家,后來我們雙方談妥,買方交五萬元定金,如果一周內買方不能履行合同,交足全部房款的話,我們就收回房子,定金也不退!”
“如果房屋有所損壞或出現其他問題,都由買方負責,這些都寫進合同里了!”
問到這里,秦山已經大體明白了是怎么回事。
他想了想說:“張大哥,能不能把你們簽的合同給我看看,因為這件事情涉及到買方惡意利用裝修制造噪音擾民的問題,或許存在著買方并沒有真正想付全款的可能。”
張宗顯道:“這種可能我們也想過,不然也不能那么寫合同,只不過對方付了五萬定金,就算房子交到他手里一星期,我這邊也不虧。”
“但是確實沒有想到在此期間會發生這種事情!”